根据济院字﹝2008﹞21号文件精神,在党支部培养考察的基础上,经党总支初审、组织人事部预审,拟将姚颖同志列为党员发展对象,现予以公示。
姚颖,女,27岁,教育系教师,助教,2006年10月22日递交申请书,2008年10月20日被党支部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。
公示期自2010年5月20日至5月27日结束。欢迎广大师生对该同志是否具备党员标准、条件提出意见。如有异议,请及时向组织人事部反映。
联系方式:
电 话: 3196023(纪委)
3196026(组织人事部)
电子信箱: jnxyzzb@126.com
教育系党总支
2010年5月20日